关于推选澄园书院分党校第49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学员的通知

发布者:澄园书院发布时间:2022-04-15浏览次数:883

关于推选澄园书院分党校第49期入党发展对象

培训班学员的通知

 

各学生党支部、团支部:

为严把发展党员入口关,更好地发挥党校在书院学风建设和人才培养中的积极引领作用,根据《南京审计大学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(南审党委组发〔2020〕15号)有关工作要求,结合书院工作实际,经澄园书院党委研究决定,定于20224-5月举办校第49期入党发展对象培训班,现就本期党校学员推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

本期党校学员推选工作的具体程序:学生个人申报、书院团支部评议、辅导员专业班导师审核推荐、学生党支部考察、书院党委讨论、公示,具体时间安排如下:

416-17日,学生个人申报(表格见奥蓝通知附件12);

418-20日,团支部评议(须民意测评,见附件3)、

421-23日,辅导员和专业班导师审核推荐,并将推荐名单按优先度排序汇总,将纸质和电子材料交至党建办(附件1纸质,含学生附件证明材料;附件234电子);

424-26日,学生党支部考察,召开群众座谈会,形成党支部推选意见;

428日,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并公示最终名单。

二、申请对象

澄园书院经认定的入党积极分子中,已参加青共校学习并已结业;或往期党校未结业的(不含第48期党校)。

三、具体标准和要求

()必备条件

1、德育要求

1)认真学习党的理论方针,关心国家发展、社会进步和时事政治,遵守校纪校规,关注学校发展,主动参与各项活动,并有良好表现;模范地执行校规校纪和有关规章制度,无违纪情况。

2)入党动机端正,对加入党组织有较为成熟和正确的认识,自觉接受党组织的考察,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,在考察期内每季度至少递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。

3)有良好的道德养成,关心集体,热心公益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组织纪律观念强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;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或吃苦奉献精神。

4)重视致公情操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,认真参加各类实践(实习)活动和义工服务活动,在学生社区综合表现良好,所在宿舍2021-2022学年秋学期被评为文明宿舍。

5)至少获得过一次校、院级及以上表彰(指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社会实践先进个人”等各类荣誉称号)。

6)自觉学习党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,参加青共校学习且成绩合格。

72020-2021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为B+及以上。

2、智育要求

1)无积欠学分现象;

2平均学分绩点3.0以上或专业排名前50%

3)获得过奖学金(含书院“思勤奖”、“社会工作奖”及各类单项奖)一次;

3、体育要求

1)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,体质健康达标、课外体育锻炼成绩均达合格。

2)按时参加晨读晨练。

(二)对个别特别优秀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,选拔入党发展对象的具体条件可适当放宽,但放宽条件不得超过1条必备条件,须经本人申请,辅导员审核推荐后报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。

“特别优秀”指在省市级及以上英语、数学等有关学科、专业的竞赛活动中取得名次,在省市级及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第一作者学术论文,在省市级及以上文体竞赛、实践创新训练计划大赛、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、职业生涯规划大赛、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取得名次或获得表彰等;

“作出突出贡献”指在学校、书院中心工作、重大活动或日常学生活动(含抗击疫情)中表现突出,见义勇为等。

(三)20219月至今有以下情况之一者,不得入选:

1、考试违纪作弊被通报者;

2、违反学校和书院宿舍安全及学风建设有关规定者(如使用违章电器、无故夜不归宿、晨读晨练和学风检查通报等);

3、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影响者;

4、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积极配合做好每日疫情上报工作,或违反疫情期间相关管理规定者。

四、如有其他特殊情况,书院党委会统一研究决定。

 


澄园书院党委

2022415

附件1:澄园书院分党校学员申请表.doc

附件2:澄园书院分党校学员申请基.xls

附件3:团支部民意测评统计表.xls

附件4:党校学员推选资格审核统计.xls